公告
鄂尔多斯市恒海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万恒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凯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巴什支行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恒海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万恒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凯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巴什支行向本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异10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