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斌、任红梅、菅云峰、高嵘、王占林、张根全、赵在良:
本院受理上诉人邱燕林、高丽君与被上诉人王福厚,原审被告耿斌、任红梅、菅云峰、高嵘、王占林、张根全、赵在良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1201-2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8月7日上午9点30分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联系人:刘拴东、张润骁
联系电话:0477-8160321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