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鑫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杨栓城、原审被告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福州工程局大连分局、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内蒙古航鑫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鑫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卓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高来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1405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10:30分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薛春梅、审判员倪志强(主审)、审判员王瑞山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电话:0477-8160353。上述各方若未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