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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诉人鄂尔多斯市大源煤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尉建忠、原审被告杜德功、原审第三人姜文来、杨修贵、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淮南建设工程有限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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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事合议庭  发布时间:2020-04-09 17:12:48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姜文来、杨修贵、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淮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鄂尔多斯市大源煤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尉建忠、原审被告杜德功、原审第三人姜文来、杨修贵、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淮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年四月九日

 

 

 

 

承办法官:李顺和           联系电话:0477-816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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