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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6执异220号执行裁定书张诚文与被执行人锡林郭勒盟亿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亿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诚文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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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鑫  发布时间:2020-03-23 16:36:15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锡林郭勒盟亿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亿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继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诚文与被执行人锡林郭勒盟亿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亿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诚文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6执22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年二十三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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