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鄂尔多斯市众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奇俊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元大乾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日嘎拉图、鄂尔多斯市众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奇俊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北京鼎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6执异23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