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龙: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海龙诉被上诉人刘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20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上诉人杨海龙的上诉,维持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内0621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间借贷合议庭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杨卓、魏宏伟
联系电话:0477-8160336、0477-8160338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5日
杨海龙: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海龙诉被上诉人刘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20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上诉人杨海龙的上诉,维持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内0621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间借贷合议庭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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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