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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19)内06执异86号执行申请执行人伍兴国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王壮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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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伟  发布时间:2020-03-02 16:41:27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伍兴国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王壮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6执8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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