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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6执复73号执行裁定申请执行人奇保和与被执行人杨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王二萍不服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2018)内0622执异61号裁定,现复议申请人王二萍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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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鑫  发布时间:2020-02-18 12:26:25 打印 字号: | |

公告

杨智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奇保和与被执行人杨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王二萍不服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2018)内0622执异61号裁定,现复议申请人王二萍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6执7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十八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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