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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内06民终48号{上诉人呼广俊诉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娜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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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18 10:43:11 打印 字号: | |


张娜、杨柳、范冰峰、吕利军、高杰、张良、刘国强、屈海军、来丽军

本院受理原告上诉人呼广俊诉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娜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1203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28日上午09:30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各方若未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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