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倪美娥:
本院受理上诉人天津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第三人倪美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1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审法官:樊 宁 联系电话:0477-8160378
公 告
倪美娥:
本院受理上诉人天津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第三人倪美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1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审法官:樊 宁 联系电话:0477-816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