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深、康霞、郝栋、康丽、杭锦旗康达畜产有限责任公司、杜建华、郭丽英、郭勇兴、李军、李富强、王建岗、白东、李晓军、党利坪、王继成:
本院受理的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深、康霞、郝栋、康丽、杭锦旗康达畜产有限责任公司、杜建华、郭丽英、郭勇兴、李军、李富强、王建岗、白东、李晓军、党利坪、王继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并向各方送达了(2018)内06民初513号民事判决书。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对判决不服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已向你方地址进行邮寄,现将上诉状向你方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合议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