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国、郭银花:
本院受理上诉人任世明诉你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民终624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一、撤销(2018)内0602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二、准许任世明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1206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