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林、王虎: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永峰与被上诉人白平,原审被告陈俊英、刘永林、陈涛、王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1050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一、撤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8)内0602民初2093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间借贷合议庭领取本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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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