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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磐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牛军、高美丽、高永亮、王小强、雷强、郭忠武、鄂尔多斯市凯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方富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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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20 17:46:54 打印 字号: | |

       高美丽、高永亮、王小强、雷强、郭忠武、鄂尔多斯市凯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方富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牛军与被执行人高美丽、高永亮、王小强、雷强、郭忠武、鄂尔多斯市凯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晟嘉园房地产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方富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元商贸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鄂尔多斯市磐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磐恒房地产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异23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二十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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