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9)内06民终1290号{原告贺海军上诉被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鄂尔多斯市鑫立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鑫立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王勇、师標、郭怀亮、高振宇、刘国强、贺烱宁、赵永平、郭锐、张龑:
本院受理贺海军上诉被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鄂尔多斯市鑫立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1204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5日上午9:30分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各方若未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0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