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纵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原审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樊利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包头市纵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发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劳动交通医疗教育合议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高宇柔(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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