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五旦: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贾俊山与被上诉人刘二荣,原审被告吕五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鉴于原审被告吕五旦不承担还款责任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239号民事调解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间借贷合议庭领取本案民事调解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牛强、魏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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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