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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上诉人贾俊山与被上诉人刘二荣,原审被告吕五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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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09 10:52:34 打印 字号: | |
  吕五旦: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贾俊山与被上诉人刘二荣,原审被告吕五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鉴于原审被告吕五旦不承担还款责任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239号民事调解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间借贷合议庭领取本案民事调解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牛强、魏宏伟

 联系电话:0477-8160336、0477-8160337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民间借贷合议庭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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