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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民终字第1440号案件周果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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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旭日  发布时间:2019-03-07 11:35:45 打印 字号: | |
  周果荣: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准格尔旗合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刘俊及原审被告周果荣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鄂民终字第01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乌云其木格(承办人)、旭日(书记员) 办公室电话: 0477-8160356 0477-8160357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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