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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宝音满都呼与被执行人乌宁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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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03 20:42:23 打印 字号: | |
  宝音满都呼、乌宁其: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宝音满都呼与被执行人乌宁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内蒙古安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民律所)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申请。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异31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政法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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