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东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中,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异10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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