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上诉人刘艳与被上诉人撖鹏飞,原审被告王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2-15 16:35:10 打印 字号: | |
  王茂: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艳与被上诉人撖鹏飞,原审被告王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民终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顾燕妮、魏宏伟

  联系电话:0477-8160336、0477-8160337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