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06民终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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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上诉人高鹏飞、李峰、郝方强、王瑞清与被上诉人内蒙古成吉思汗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汉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广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唐老鸭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唐老鸭商贸连锁销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魏保珍、王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张剑光(承办人) 王晓婷(助理)
电 话:0477-8160324、0477-8160323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