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昊丰: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孟克巴雅尔与被上诉人呼建明,原审被告敖云娜、韩昊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6民终237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间借贷合议庭领取本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杨卓、魏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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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