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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郭小平与被执行人倪东风、诺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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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14 10:01:55 打印 字号: | |
  杨琰:

     申请执行人郭小平与被执行人倪东风、诺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外人杨琰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异220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孟和巴图(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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