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上诉人顾漱清与被上诉人康俊英、第三人李逸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的公告
分享到:
作者:知识产权庭  发布时间:2018-10-15 15:54:56 打印 字号: | |
  李逸:

关于上诉人顾漱清、被上诉人康俊英与你方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第三日上午九点半(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庭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