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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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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家事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8-11-13 14:50:06 打印 字号: | |
  吴明生、王辉:

本院受理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与廊坊宏海木业有限公司、吴明生、王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6民终115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

        主审法官乌宁  电话:8160351 

        书记员徐洁    电话:8160350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家事合议庭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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