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生、王辉:
本院受理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与廊坊宏海木业有限公司、吴明生、王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6民终115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
主审法官乌宁 电话:8160351
书记员徐洁 电话:8160350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