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1-07 11:56:03 打印 字号: | |
  sssphyt (sssphyt) 公 告

鄂尔多斯市乐多乐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和谐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鄂尔多斯市乐多乐综合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1201-2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9:30分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方未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承办法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合议庭 刘拴东  

电话:0477-8160321          邮政编码:017000
责任编辑:sssphyt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