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诉人包头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乌审旗进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许维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许维东:
本院受理上诉人包头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乌审旗进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许维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内06民终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合议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该案件书记员:好斯图亚 联系电话:0477-8160322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