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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06民终68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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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兰托亚  发布时间:2018-08-21 14:28:51 打印 字号: | |
  王伊东、黄亮: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杰与被上诉人王伊东、黄亮、李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6民终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乌兰托亚(承办人)、哈斯塔娜(书记员) 办公室电话: 0477-8160356 0477-8160357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来源:农牧资环合议庭
责任编辑:哈斯塔娜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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