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小军:
本院受理的鄂尔多斯市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6民终99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