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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诉人陈肃与被上诉人朱绍建、原审被告山东泗水诚义安装有限公司、鄢治琼、王福现、牛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合伙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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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事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8-07-24 14:14:09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鄢治琼、牛强: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肃与被上诉人朱绍建、原审被告山东泗水诚义安装有限公司、鄢治琼、王福现、牛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合伙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樊宁           联系电话0477-8160322

法官助理:张媛           联系电话0477-8160322
责任编辑: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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