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敖秀英与上诉人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赵旭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6民终1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间借贷合议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宏伟
电话:8160337 ;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