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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内06执复13号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占成与被执行人高九维、高俊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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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05 15:14:17 打印 字号: | |
  高九维、高俊钦: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占成与被执行人高九维、高俊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东胜区人民法院(2017)内0602执异202号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复1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联系人:杜博(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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