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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内06民终310号民事判决书张定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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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语轩  发布时间:2018-06-13 13:19:41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訾怀光、訾德祥、田元兰、郝新艳、訾容瑄,原审被告白静、温志祥、张润秀、李香兰、贾文华、张定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张定顺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6民终310号民事判决书。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劳动交通教育医疗合议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为终审判决。

                           劳动交通教育医疗合议庭

                                 2018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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