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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杨政权、曹改转申请执行异议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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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7-16 14:48:54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案外人杨政权、曹改转与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玲翠、菅锐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内06执异25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认为与原判决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七月十六日

  

联系人:白文祥 联系方式: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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