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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内06执复 申请执行人李翠娥与被执行人布和、图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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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11 11:43:26 打印 字号: | |
  布和、图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翠娥与被执行人布和、图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担保人巴特尔、青克乐其其格不服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17)内0624执异66号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复2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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