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2018)内06民终283号公告
分享到:
作者:乌兰托亚  发布时间:2018-05-22 19:21:54 打印 字号: | |
  董二平、郝世平: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新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赵金达、董二平、郝世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俩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6民终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乌兰托亚(承办人)、哈斯塔娜(书记员) 办公室电话: 0477-8160356 0477-8160357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乌兰托亚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