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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诉人乌审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市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成通工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鄂尔多斯市法尔之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郭勇、艾骞宇、沈成军、王丽、王建英、高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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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4-18 10:18:32 打印 字号: | |
  乌审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鄂尔多斯市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成通工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鄂尔多斯市法尔之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郭勇、艾骞宇、沈成军、王丽、王建英、高海:

  本院受理乌审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与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市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成通工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鄂尔多斯市法尔之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郭勇、艾骞宇、沈成军、王丽、王建英、高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上诉状副本。自公告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八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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