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6执异175号
鄂尔多斯市城投康巴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城投康巴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申请执行人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内06执异17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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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