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执行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燕星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追加第三人达拉特旗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6执异6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