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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刘志岗、刘志锋为被执行人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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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1-03 10:24:51 打印 字号: | |
  刘志锋、刘志岗:

   本院受理申请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刘志锋、刘志岗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6执异208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东胜办公区305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自收到本裁定或公告期满10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3日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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