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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执行申请执行人温海田与被执行人余生文、问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温海田向本院提出提及执行申请一案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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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06 11:30:46 打印 字号: | |
  余生文、问翠: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海田与被执行人余生文、问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温海田向本院提出提及执行申请,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监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联系人:杜博(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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