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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蒙古玺建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刘洁、闫峰、东胜区天泽岛美食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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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事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8-03-06 11:26:37 打印 字号: | |
  内蒙古玺建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闫峰、东胜区天泽岛美食城: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玺建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上诉刘洁、原审被告闫峰、东胜区天泽岛美食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6民终22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
责任编辑:赵瑞娟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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