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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诉人李萍与被上诉人查干呼享、奇花尔、希克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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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识产权庭  发布时间:2017-12-18 17:33:34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奇花尔、希克利: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萍与被上诉人查干呼享、奇花尔、希克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218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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