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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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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21 17:18:25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张飞云:

    本院受理的邬成义、樊志刚、卢金凯、袁限均诉张飞云执行异议上诉一案(201706民初26),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家事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预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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