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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苏春忙与乔光友、武忠卫、乔培明、张海喜、韦生亮、赵金柱、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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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0-25 12:52:54 打印 字号: | |
  赵金柱:

  本院受理上诉人苏春忙与被上诉人乔光友、武忠卫、乔培明、张海喜、韦生亮、赵金柱、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5日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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