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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圪堵信用社与被执行人内蒙古金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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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25 14:30:55 打印 字号: | |
  内蒙古金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圪堵信用社与被执行人内蒙古金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利害关系人郭瑞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该案已审结,利害关系人郭瑞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自收到复议申请书15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燕永梅(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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