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永恒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鄂尔多斯市永恒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兴管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内06民初字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合议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