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绒城支行诉被告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康宁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孙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1-08 16:47:38 打印 字号: | |
  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康宁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孙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绒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内06民初2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申请人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胜区经济开发区松山路2号街坊15号楼-3-5层-302房产(证号:109031301181)。查封被申请人内蒙古康宁爆破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西3号华莹城B座地下1层-101房产(证号:109021407747)、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西3号华莹城B座1层101房产(证号:109021410380)、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西3号华莹城B座2层201房产(证号:109021407745)、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西3号华莹城B座3层301房产(证号:109021407743)、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西3号华莹城B座4层401房产(证号:109021407744)、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西3号华莹城B座5层501房产(证号:109021407746)、位于阿勒腾席热镇滨湖路水岸新城涵园3-1-2702房产(合同编号:2011-0059297)、位于阿勒腾席热镇滨湖路水岸新城涵园8-1-2702房产(合同编号:2011-0059791)、位于阿勒腾席热镇滨湖路水岸新城济园6-1-202房产(合同编号:2011-0057961)、位于阿勒腾席热镇滨湖路水岸新城济园4-1-202房产房产(合同编号:2011-0057822)。查封被申请人孙平所有的位于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3号街坊房产(证号:31365)、位于东胜区伊煤路北22-16房产(证号:21791)。

二、冻结被申请人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阿拉善盟天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9180万股、巴彦淖尔市新大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5970万股。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绒城支行负担(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责任编辑:000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